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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如何將部分經費授權其他單位或老師請購核銷?
A2: |
請於會計系統上點選【經費授權】/請選擇單位【下拉選擇單位】/輸入【使用者代碼】/【查詢】【請購】打勾。(亦可請參閱操作手冊P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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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檢附之收據及發票須注意哪些事項?
A3: |
1. |
收據或發票須有本校名稱或統編(03735202)、購買日期、廠商名稱及其統一編號、品名、單價、數量及總價。 |
2. |
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財物及勞務類注意事項」。 |
3. |
報支標準及範例,請參閱本室網頁/單位類報帳專區/報帳注意事項/業務費/財物及勞務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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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辦理活動或購買辦公設備可以先代墊或先借錢嗎?
A4: |
1. |
代墊款項:報支1萬元以下費用可先行代墊,惟逾1萬元費用,經專簽或填寫「逾1萬元以上代墊款申請單」奉准後即可代墊。【例外情形:逾1萬元之國外研討會報名費、註冊費等(詳本校執行各項支出應行注意事項)得直接代墊】。 |
2. |
預借經費:如有借款的必要性,謮填寫「預借款項申請單」並於奉核後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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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報支經費如有不同的經費來源,如何處理?
A5: |
有兩個以上預算來源共同分攤一筆支出時,因統一發票等單據不能分割,應加附「支出分攤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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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校內經費(T類)、 計畫主持人節餘款(I類)及捐贈款(D類)使用校內的場地等校內服務要如何報支?
A6: |
1. |
填寫租借申請書。 |
2. |
於會計系統輸入資料(詳述用途說明)。 |
3. |
提供租借申請書、憑證明細表、黏貼憑證用紙及受款人資料表給提供服務單位(無須開立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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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費 |
Q1:如何報支?
A1: |
1. |
請於會計系統建立請購單號預控經費。 |
2. |
報支標準請參閱本室網頁/單位類報帳專區/報帳注意事項/人事費/約用人員薪資報支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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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費、講課鐘點費、稿費等 |
Q1:報支各項報酬(出席費、鐘點費、稿費、諮詢費、輔導費等)須注意之事項及檢附哪些文件?
A1: |
1. |
各項報酬由計畫人員代墊時:請檢附學者及代墊人親自簽章之正本領據。 |
2. |
各項報酬直接匯予學者時:請檢附各項報酬附件表。 |
3. |
報支標準、範例及注意事項,請參閱本室網頁/單位類報帳專區/報帳注意事項/業務費/出席費、諮詢費、訪視、評鑑費、輔導、指導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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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視訊會議可否支領出席費?
A2: |
可以,專家學者如經各單位權責認定,確有親自參與具政策性或專案性之重大諮詢事項性質視訊會議之事實,可依規定支領出席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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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邀請外聘委員出席會議,該會議因出席委員人數不足而流會,其交通費仍可支付嗎?
A3: |
可以,參加本次會議所發生之交通費如係遠地前往(30公里以外),得酌實際狀況,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支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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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外聘講師或專家學者可否以來程車票票根或購票證明單核銷高鐵或飛機之交通費?
A4: |
專家學者及外聘講座於不重複情形下,得審核其實際搭乘之交通工具及實際支付金額申領交通費,並免檢附單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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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國外專家學者來台期間已支領日支生活酬金,可否再核給講座鐘點費?
A5: |
國外專家學者專題演講或出席專案會議與其來臺工作內容不相關,則可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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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出差旅費 |
Q1:非計畫相關人員可以報支出差嗎?
A1: |
計畫經費支用,須為執行該計畫相關之業務始得報支,非本計畫相關人員(除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及有聘任之助理)有協助計畫執行之必要性,得填列本校「非本計畫人員出差經費動支申請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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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超商代售火車票所收取之手續費可否一併報支交通費?
A2: |
超商代售火車票之手續費,屬雜費項目,由每日雜費額度內支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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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陪同外賓出差者,其交通費可以報支何種艙等?
A3: |
陪同外賓出差者,其交通費得按外賓所搭乘之交通工具覈實報支,其住宿費得就所宿旅館之統一發票或收據覈實報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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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學生的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呢?
A5: |
學生因公務出差,比照簡任級以下人員之標準內列支費用,即住宿費2,000元,雜費4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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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出差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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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因公出國報支交通費無登機證存根可否以其他憑證代替?
A3: |
搭乘飛機,應檢附:登機證存根(含電子登機證)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是以上列三者之一均為合法報支憑證,只要檢附其中之一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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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在國外之租車費能否報支?
A4: |
如特殊需求,確有租車之必要者,所需租車費得自行在「禮品交際及雜費」額度內報支。前項出差人員,倘提出租車費較出差行程所需長途大眾陸運工具票價節省之證明文件者,得簽奉核准後檢附原始單據覈實報支租車費,不受上述額度限制。(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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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國外出差旅費註冊費以外幣計價匯率如何計算?
A5: |
出差人員出國前未辦理結匯者,出差旅費應以出國前一日(如逢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賣出即期美元參考匯價為依據辦理報支。但須於出國前繳交報名等費用者,得以實際支付日匯價辦理報支,該費用以信用卡支付者,得以信用卡結算匯率辦理報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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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禮品交際及雜費可否按人按日乘算總額報支?是否必須為國外單據?
A6: |
如非屬隨同司長級以上人員出差者,自得按出差日數每人每日報支雜費新臺幣600元之總額度內統籌辦理,並依國外出差實際需要,檢據國內外單據報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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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費 |
Q1:校內會議開會到幾點可以報支誤餐費? 誤餐費有沒有金額的限制? 誤餐費可以報支麵食或三明治嗎?
A1: |
1. |
會議時間超過12:00可報支午餐,超過17:00可報支晚餐(本室網頁/單位類報帳專區/報帳注意事項/業務費/財物及勞務類)。 |
2. |
誤餐費每人以120元為上限。 |
3. |
誤餐費以供應餐食為目的,可以報支麵食或三明治等餐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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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報支餐費要檢附那些附件?
A2: |
黏貼憑證用紙之用途說明欄註明會議名稱、開會日期、起訖時間及人數,至於開會通知、紀錄、簽到表等,則留存各單位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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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及研討(習)會之餐費報支標準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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